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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临沧市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31号),按照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的要求,结合医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09年的纠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这条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不断推进我院廉洁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行医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通过开展评选“先进科室”、“先进个人”等活动,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严格执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把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行为。一是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继续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诊治技术水平。二是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服务流程。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三是制定合理用药和合理检查指标,防止滥用药、滥检查。
    (三)加大查处收受“红包”力度。各科室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严格遵守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重申拒收患者“红包”有关规定,同时要把群众反映的“红包”问题、组织调查结果与医务卫生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对查实的“红包”问题,要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不断规范药品集中招标程序。认真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定,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完善药事委员会职责,实行民主集中制。继续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积极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五)加强内部管理,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对医院的诊疗和收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六)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各科室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规范;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医院活动,促进各科室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明确科主任是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科主任一手抓科室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建设的“一岗双责”制度,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科主任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担负起反腐纠风的政治责任,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科室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重点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院纠风办要加强对各科室的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不掩饰、不护短,认真分析原因,制订解决问题的对策,限期落实整改。

 

                            中共临沧市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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