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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价格诚信接受社会监督<br>——我院创建“价格诚信医院”<br>

承诺价格诚信 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创建“价格诚信医院”

    4月20日上午,医院门诊大楼前鲜花锦簇,正在举行创建“价格诚信医院”启动仪式。省发改委、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医保中心、临翔区发改局、卫生局、医保中心领导及市直医疗单位、临翔区部分医疗单位,市级、临翔区医保定点医院、药店、我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启动仪式。医院党委书记赵金祥主持会议,查学安院长、市卫生局领导、省发改委领导在启动仪式上作了讲话。
   省发改委黎明处长说,临沧市人民医院作为临沧卫生系统第一家创建“价格诚信单位”的医院,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收费、诚信收费”,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阳光医院的具体体现,对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低耗的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院,树立公立医院良好的形象和声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卫生局高建珍副局长作重要指示,要求医院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强化“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要不断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同时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要不断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增进医患信任;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查学安院长在启动仪式上说,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医院”活动,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体系,是医院走近群众、服务群众、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要求,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化解医患矛盾的重要举措。我院以创建“价格诚信单位”启动仪式为契机,以“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解决人民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为重点,在我市医疗系统率先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医院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目的,认真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医院”工作,确保我院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创建“价格诚信医院”领导小组,广泛动员全院职工上下联动起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自觉规范物价收费行为,将不合理收费控制在萌芽状态;各相关科室设立物价员;实行住院费用审核认可制度;建立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费用查询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向公众公示医院监督电话和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举报电话;有一套系统的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投诉;聘请不同行业的人为医院监督员,广泛征求听取对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等意见;定期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定“价格诚信”奖励实施办法,实行奖惩责任追究制;并与科主任签订了《 院、科两级规范收费责任书 》,切实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最后,省发改委领导与查学安院长揭牌;院领导及全院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做了价格诚信承诺签名。(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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