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做好应由院纪委处理的举报线索的收集整理工作。
2、接到群众检举控告后,经调查核实,需立案查处的,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纪委书记审示。
3、立案后成立2-3人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纪委全体会议讨论。
4、查证材料事实要清楚,有调查人签字和纪检部门的意见。
5、违纪案件自立案之后起两个月查结,必要时要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