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wm
ewm
临沧市人民医院纪委案件受理制度

 

1、接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做好应由院纪委处理的举报线索的收集整理工作。

2、接到群众检举控告后,经调查核实,需立案查处的,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纪委书记审示。

3、立案后成立2-3人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纪委全体会议讨论。

4、查证材料事实要清楚,有调查人签字和纪检部门的意见。

5、违纪案件自立案之后起两个月查结,必要时要延长一个月。

 

- 临沧市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 老院: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  邮编: 677000
- 新院: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1000号 邮编: 677000
- 电话:总值班室:(0883)2122235 传真:2122350 内线接入:2137607
- 备案号:滇ICP备19006056号-1 公安备案号:53090202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