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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医院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内部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为患者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审计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对医院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任务

(一)对本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财务计划及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基本建设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3、其他资金的来源、上缴、使用及分配;

4、国家和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

5.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6.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

7.承包或者租赁期间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

8.重要经济含同、契约签定的可行性、合法性、效益性。

(二)对财务决算、报表、纳税申报、贷款申请、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的来源等事项进行审签。

(三)对本单位管理中重大的带倾向性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调查,同时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进行必要的专题调查。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贪污、盗窃以及由于工作失职或者失误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五)宣传贯彻审计法,审计实行条例,指导和完善医院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办理院长和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四、医院内部审计的权利

(一)要求被审计部门按时报送财务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以及审计中所需要的有关文件、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部门的帐簿、凭证、报表、资金和资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收集有关经济信息等。

(三)参加与审计业务有关的医疗、教育、科研、财务、劳资管理等业务会议。

(四)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审查,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证明材料。

(五)可以直接向上级审计机关反映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六)在医院管理权限范围内,医院内审还有权作出经济处理、处罚的决定。

五、医院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审计人员要热爱审计工作,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坚持原则,敢于向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勇于实践,积极进取,开拓前进。

(二)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在进行审计监督中,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一切从实际出发,真实反映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实事求是的思路必须贯彻于整个审计工作之中。

(三)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审计人员要在审计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经验,从实践到理论升华,充实自己,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计事业作出贡献。

六、医院内部审计操作规范

医院审计在实施审计监督的过程中,一定要按审计法制定的审计程序审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理处罚准则实际操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使医院审计工作逐步走向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七、医院审计的长远目标审计是一种有目的的审查、评价和报告的活动。医院审计的目标是:

(一)查明医院经济活动的完整性——医院的收入、支出是否全部入帐,有无漏收、漏计、漏付的现象;

正确性——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资料所反映的数据是否准确无误;

真实性——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资料所反映的数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有无弄虚作假的情况;

合法性——医院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是否违反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法令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可行性——医院制定的决策、预算、内部管理制度、计划和方案是否可行,行之可有效。

经济效益性——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中,是否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卫生资源,是否符合增收节支的经济核算原则,有无浪费和奢侈的现象。

(二)通过对会计报表的审查、鉴证来审定医院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经营效果。

(三)通过对医院会计的行为和会计业务的审查,揭露和防止会计错误和舞弊行为发生。

(四)通过参与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制定药品、医疗设备、后勤物资采购供应计划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做好内部控制制度、可行性报告、资金来源渠道、签定经济合同、合法招标投标等的事前审计工作,规定对药品采购、大批量的后勤物资采购、大型房屋修缮、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集体讨论,领导指示的前提下,一定要坚持不审计不得采购,不审计不得开工的原则。对急需使用的零星物资,采购员应事先向总务科负责人、院分管领导及审计作口头申报,采购入库、领用完毕,由总务科负责人签字,审计审查,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对零星的小型房屋修缮,由总务科、基建办、审计、院分管领导共同进行现场考查,合理定额,合理定价解决。零星药品的采购,参照执行。

(五)对已经开展的经济活动、正在组织实施的财务收支和正在施工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以及资金到位情况、验收入库情况、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等进行必要的事中审计,发现异常情况和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向领导报告,有权提出改进、暂停或者终止执行的建议。

(六)对经济活动结束、分配完毕进入财务结算的事项;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的工程结算,要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完整的事后审计。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与鉴定。

八、结合院情,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必须立项审计的事项,必须报经院长批准,一经批准坚决按审计程序执行。使医院审计工作在新形势下创建更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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