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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疗纠纷的防范

 医疗纠纷是目前围绕医院发展的一个焦点和热点问题,其发生率呈不断上升趋势,客观地讲,医院要完全杜绝医疗纠纷是不可能的,但尽量避免一些不必要、不值得及可控的纠纷是完全可能的。根据近两年来的实践与探索,笔者认为医疗纠纷的防范应从以下做起:
    一、进行医疗安全的全员培训,提高职工的忧患意识
    当前医疗纠纷上升,医疗形式严峻,已经使医疗卫生机构处于了一种很尴尬的局势,而纠纷的滋生可在医院的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环节上或任何一个人身上,医护操作的不严谨、说话不分场合、后勤保障不到位、职工之间、科室之间的矛盾等均会引发医疗纠纷,因此,必须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安全的教育,使他们转变观念,改变那种对医疗安全长期的“淡漠”及“麻木”状态,认清形式,提高认识,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归属感,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医疗安全无小事。
    二、提高依法执业、依法行医意识
    目前在全省各县、乡卫生院发生的医疗事故中,以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较为突出,而且培偿数额巨大。这是基层管理者及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一个重要表现,责任重在管理者。医院必须有计划地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法律法规的培训,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输血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法》等,必要时进行考试,尤其是行政领导及部门管理者。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强化职工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行医、依法执业。
    三、改善服务态度
    医院作为特殊服务部门,服务态度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医院的社会效应及质量,也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态度可以缓和和化解很多的矛盾和不足,相反,不良的言语和态度可引发很多不满、猜测、误解和纠纷,所以各医院一定要抓服务,充分利用和优化“无本”资源,让一个笑脸、一句好话、一声问候来增进医患关系,营造和谐的医患氛围。
    四、狠抓病历书写质量及管理
    病历作为医疗档案,是整个医疗行为的真实记录,具有法律效应,当纠纷或事故发生时,它是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鉴定的主要依据,尤其是在举证责任倒置的今天,病历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对病历重要性的学习,使医护人员充分认识到每份医疗文书的重要性和法律意义,严格按规范书写、及时完成,同时各类文书要完整,尤其是一些重要内容,如病历首页、医嘱、各类同意书、各类申请、病危通知书等不能遗漏或遗失。同时还要加强病案管理,病历作为永久保留的医疗档案具有长期有效性,对病历的收集、整理、归档一定要专人负责保管,严格病历借用制度,保证病历的安全、客观、真实、完整。
    五、抓重点防范环节
    在医院的运行中,虽然医疗纠纷无孔不入,但风险发生的概率迥然不同,因此对一些纠纷的高发点或关键环节,如总值班、急诊科、输血科、妇产科、骨科等高风险科室要重点防范,严把入口关、技术关,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护送制、抢救制、会诊制及报告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医疗安全的部门管理
    医疗安全作为医院质控的重要内容,职能在医务科。医务科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投诉的接待工作,健全医疗投诉、纠纷登记制度,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同时在接待各类投诉和纠纷时,工作人员要能识别事故的性质、纠纷“苗头”,及时客观的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及时汇报院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捷的方式使纠纷消除在萌牙状态。
    七、认真履行必要的告之签字义务
    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时也是在保护医护人员自己的医疗行为。病人入院后须进行一系列告之签字,如入院告之、病情告之、治疗风险告之、特殊检查、病情危重、“四新”的应用等,而且须让患者签字为证,通过告之,遵守了知情同意原则,同时在医疗纠纷发生时,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书证,有利于“举证责任倒置”。
    八、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是科学管理的结晶,是各级各类人员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对于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意义重大。因此,要求各级各类医护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在医疗活动中得以执行。
    总之,医疗纠纷防范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需要不断强化,警钟常鸣。
    
    
    ---临沧市人民医院医务部部长 李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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