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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公告

    由于青华医院属于我市重点项目工程,预计门诊楼将在2014年初投入使用,为解决临沧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文,经报请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临沧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
    护理岗位5人,临床岗位4人,麻醉岗位1人,心脏电生理岗位1人,口腔岗位1人,临床营养师岗位1人,网络维护岗位1人,放疗物理师岗位1人,检验岗位1人,审计岗位1人,财务岗位1人,健康管理师岗位1人,病理技术岗位1人。
    二、公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公开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具体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要求为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类别
学历
学位
学历类型
毕业
年份
学科
门类
专业
 
其他
护理
5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全日制普通学历
 
 
不限
医药卫生学学科
护理学类
高级护理、护理、护理学、助产
 
临床
4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医药卫生学学科
临床医学技术类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和学士学位),临床医学技术类(硕士研究生)。
 
麻醉
1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医药卫生学学科
临床医学技术类
临床医学、麻醉学
 
心脏电生理
1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医药卫生学学科
临床医学技术类
临床医学
 
口腔
1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医药卫生学学科
临床医学技术类
口腔医学
 
临床营养师
1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医药卫生学学科
临床医学技术类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
网络维护
1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理工学学科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放疗物理师
1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理工学学科
数理化类
物理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应用物理学
 
检验
1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医药卫生学学科
临床医学技术类
医学检验、临床医学
 
审计
1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经济学学科
财务会计类
审计学、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财会与审计
 
财务
1
专技
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经济学学科
财务会计类
财务与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学、会计、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
 
健康管理师
1
专技
专科及以上
 
医药卫生学学科
临床医学技术类
临床医学
专科学历为高中升专科
病理技术
1
专技
专科及以上
 
医药卫生学学科
临床医学技术类
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检验方向)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在2013年12月2日至12月4日进行;
   2.报名地点在临沧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档案存放部门出具其未就业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本人未就业的资料原件;
   (2)健康管理师、病理技术2个岗位,须提供专科和高中《毕业证书》,其他岗位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岗位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小1寸照片。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先由临沧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进行资格初审,报市卫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的时间在12月6日前完成。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紧缺急需岗位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
   2.由市人民医院负责告知考生考试的方式、程序及其他相关事宜,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基础性专业知识;
   考试方式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所得分为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成绩。
   (四)考试程序
   1.试题产生。12月8日在市第三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封闭命题,密封后由纪工委专人保管。试题按报考岗位分为A、B二卷,考试当天在监督组监督下由所涉岗位推荐考生代表抽取其中一套考卷作为本次考试的试题。
   2.计分方法。采用考官当场打分的方式,取平均分值为应聘者技能测试的得分。
   3.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当天进行公布。
   4.公示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1:1岗位的技能测试必须在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以招聘的岗位数确定最后一名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时,如遇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学历高或具有相应岗位任职资格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由医院健康体检科负责组织,人力资源科配合,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以报考岗位的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市卫生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市卫生局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卫生局及市第三纪工委、市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成绩的排名顺延下一名考生进行考核。
    5.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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