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窗口作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明接待
(一)接待处要整洁,为来访群众提供笔墨纸张,为来访者提供一个良好、和谐的环境。
(二)接待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驾驭语言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
(三)接待人员对来访群众要以礼相待,热情大方,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接待工作实行挂牌接待、接待人员要准时到岗,严禁脱岗。
二、接待来访程序
(一)实行预约接待。院领导的接待实行来人或电话预约接待,尽量减少或杜绝不必要的接待。
(二)来访登记。每个来访者,必须首先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来访登记表。
(三)接谈。工作人员在审阅登记表后,与来访人员接谈。接谈时态度谦和、精力集中,耐心听取来访人员的陈述,综合分析后按有关程序妥善处理。
三、处理来访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处理来访问题最基本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即按照院领导、科室的分工和职责范围,属于哪一级负责,哪一科室处理的,就介绍到哪一级,哪一科室去处理。
(二)严格实行来访者首问首办负责制。对初次来访者,实施“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初访从细,负责到底,力争对来访问题做到一次性解决。避免或减少群众重复来访。
(三)接待人员要认真填写“来访接待处理登记表”,处理完后交院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