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家是最充满亲情与爱的住所,是每个人最温暖的港湾。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互相关怀,宽容相处。然而,根据近几年妇联的接访和最近调查情况反映,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家庭暴力已成为破坏家庭稳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也是我们创建“平安家庭”,构建和谐社会和成就“大美临沧”的障碍之一。因此,遏制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大美临沧”需要从我们做起,从每一个家庭成员做起。为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牵手亲情,倡导文明,做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者。每一个家庭要转变观念,彻底消除家庭暴力是家内事的误区;每一名家庭成员要树立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谴责家庭暴力行为,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推进家庭的平安、和谐、文明,夯实社会和谐基础,维护平等、互爱、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每一位志愿者要积极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倡导先进、和谐的两性文化。
二、抵制家暴,争做表率,做反对家庭暴力的实践者。每一个家庭成员要从我做起:家庭中的成年男性,要以身作则,关爱家人,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努力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家庭中的成年女性,遇事要多交流、多沟通,遭遇暴力要敢于说“不”,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努力呵护温馨和美的家庭环境,使牵手亲情,反对家庭暴力成为家庭和谐的主旋律。家庭中的老年人,要身体力行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积极学法、懂法、守法,既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坚决反对和制止其他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行为的约束规范,好学上进,健康成长,尊老爱幼,崇尚文明、反对暴力,学会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和措施,共同建设和谐和美和顺的家庭氛围。
三、强化干预,发挥职能,做反对家庭暴力的维护者。妇联、综治、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卫生等职能部门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的请求帮助,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及时介入予以调处。希望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家庭暴力受害人伸出援手,尽力给予关爱。深化法律法规宣传,震慑和引导转变施暴者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尽早遏制家庭暴力发展的苗头,重新重视和维护家庭稳定。家人、亲朋、邻里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立即劝阻或协助受害人报警求助,遏制家庭暴力演变成恶性案件。
“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潜心建设好自己的小家庭,积极维护好社会的大家庭,共同为消除家庭暴力而努力奋斗,为构建“大美临沧”贡献力量。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6月